天津市公证服务收费新政解读
近日,天津市发改委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天津市实行政府定价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新规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公证服务市场,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本次调整涉及涉外公证、民事公证、商业文件公证等三大类12项高频服务事项。
一、政府指导价管理机制
《目录》明确对出生公证、婚姻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基础民事公证,以及公司章程认证、商标专利公证等商业文件公证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公证机构可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上限(如涉外公证基础服务费300元/件)范围内自主定价,并鼓励对海牙认证(APOSTILLE)等高频业务实施费率下浮。
二、市场化调节机制
对于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等未列入目录的公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涉及领事认证、双认证流程等衍生服务时,收费标准由公证机构与申请人协商确定,需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加急公证、远程公证等特殊服务的收费细则。
三、价格公示监管体系
所有公证机构须在服务大厅及官网显著位置公示:
• 收费项目与标准(含学历认证等涉外文件)
• 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价格监管平台)
• 电子公证等新型服务资费
市司法局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收集各机构执行情况。
重要提示
根据新规,天津公证处等机构若存在以下行为将受查处:
• 未按《目录》执行政府定价(如超额收取护照认证费用)
• 未公示移民公证、留学认证等服务的收费依据
• 在公司注册文件认证过程中捆绑收费
需要办理海牙公约国文件认证的申请人,建议通过天津市司法局官网查询最新公证服务项目目录,或致电022-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