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维权新利器:保全证据公证锁定电子铁证
在数字化商业环境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遭遇典型网络侵权——未经授权盗用企业官网内容及产品图片进行商业宣传。根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此类行为已构成知识产权侵权。面对电子证据易灭失的特性,即墨公证处通过专业保全证据公证服务,为企业维权构建完整证据链。
侵权发现与公证介入
该企业苏州办事处员工例行网络巡查时,发现某竞争对手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官网域名及产品视觉素材。经法务团队评估,立即启动电子数据保全公证程序。即墨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严格遵循《公证程序规则》第22条关于电子证据保全的特殊要求,采用"屏幕录像专家+网页截屏"双轨固定模式,确保证据提取过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数据取证的规定。
专业化公证操作流程
1. 设备清洁性检查:使用公证处专用电脑进行杀毒及网络环境检测
2. 全程影像记录:从域名输入到侵权页面浏览全程录像
3. 多维证据固定:包括网页源代码保存、时间戳认证及HTTPS证书验证
4. 涉外衔接准备:同步生成中英文公证书,满足后续可能的海牙认证需求
电子证据公证的延伸价值
本案展现保全证据公证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三大核心优势:
- 证据效力强化:经公证的电子数据可直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民诉法第72条)
- 跨国维权基础:符合《海牙公约》要求的公证文件可在100+成员国通用
- 侵权预防作用:完整的公证记录能有效震慑潜在侵权行为
即墨公证处近年已处理217件类似案件,其中涉及涉外公证占比35%,特别在商标专利、商业文件认证领域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企业维权时建议优先选择具备电子数据存证资质的公证机构,确保证据的法庭采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