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创!公证赋能行政执法全流程(全国率先实施)

广东率先构建公证+行政执法创新机制

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将公证法律服务系统化嵌入行政执法的省份。该举措针对重大财产处置强制拆除等高风险执法场景,通过公证程序实现执法行为全流程留痕。

四大核心适用场景

《意见》明确以下情形应引入公证:
1. 涉及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现场执法
2. 易引发争议的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程序
3.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全过程
4. 其他需要证据保全的调查取证、听证等环节

标准化操作流程

执法机关可向行为发生地公证机构申请服务,公证处需指派2名以上公证员现场见证。除出具公证书外,还需同步提交现场音像记录,形成完整的执法证据链

严守公证独立性

特别强调公证机构不得替代执法,须严格遵循《公证程序规则》,对当事人信息、案卷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该制度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创新实践,"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赵仕瑞表示,"通过公证介入能有效预防执法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未来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目前广东已建立覆盖21个地级市的公证服务网络,可为各类涉外公证商业文件认证等提供配套支持,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