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
CONSULAR AUTHENTICATION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领事认证常见问题
Consular authentication FAQ
1.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目前,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2、领事认证会失效吗?会。(1)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2)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3)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3、是否可以申办一式多份文书的领事认证?可以。当事人可根据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相应份数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均为原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申办程序是怎样的?
What is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 for consularauthentication?
(一)有关文书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前,一般应先由所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二)申请人向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申办所在国领事认证;
(三)申请人根据所在领区向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领事馆)申办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What materials need to be submitted for consularauthentication?"
(一)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五)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
(六)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Other precautions
(一)申请人相关文书已经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四)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因此,上述证明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
(五)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六)驻外使领馆对于申办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七)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八)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无效。(九)经驻外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