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深化公证改革,推出减证便民新举措
6月12日,济南市司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意见》,旨在通过多项创新措施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实现减证便民目标。新规明确全面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杜绝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现象。
全面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简化公证流程
根据新规,济南市各公证机构将在省公证协会材料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标准化证明材料清单并通过网络平台公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或部门信息共享解决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切实减轻群众办证负担。
扩大“一次办好”服务范围,提升办证效率
新政策鼓励各区县公证机构在省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证一次办好服务范围。对法律关系明确、材料齐全的公证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一次办好”范围,简单事项力争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
优化便民服务机制,强化信息化应用
济南市将全面推行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书》制度,公开办证流程和咨询渠道。同时大力推进“公证在线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咨询、申请、受理、缴费等全流程服务,并推动与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智能化监管保障公证质量
意见还就严格公证质量监管和智能化风险控制作出部署,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公证服务规范化水平,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