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11月9日,江西省发改委与司法厅联合发布《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证服务收费体系进行全面改革。新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实现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价双轨并行,采用计件收费、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多元化计费方式,并显著扩大减免收费适用范围。
公证收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现行公证收费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型公证业务需求,特别是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复杂业务。"省发改委负责人指出。新规创新性地建立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制度,对商业文件公证、民事公证等12大类服务实施动态调整,确保收费标准与市场发展同步。
阶梯式退费标准明确
根据《办法》规定,公证机构需与当事人签订标准化《公证服务协议书》,明确列明包括香港公证、学历认证等各类服务的收费细则。针对退费情形:
• 公证机构全责:100%退费
• 双方共同责任:按过错比例退费
• 当事人撤回申请:享受50%费用减免
法律援助公证全面扩容
新规将留学认证、移民公证等8类涉外公证纳入减免范围,对符合《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申请人及公益类公证实施阶梯式费用减免。特殊困难群体还可申请个案费用减免,切实降低公证服务门槛。
争议解决三重保障机制
针对公证服务计费争议,《办法》构建协商调解、行政处理、司法诉讼三级解决路径。省发改委强调将定期更新公证服务政府定价目录,确保收费标准与社会承受能力和服务成本动态平衡。
目前全省86家公证机构已完成系统升级,新收费体系将覆盖包括海牙认证、远程公证在内的全部服务类型,预计每年为当事人减免费用超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