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效力认定重大变化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继承规则作出重大调整,其中公证遗嘱优先原则被取消,明确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这一变革直接影响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跨国继承案件处理标准。
典型案例解析:三份遗嘱的效力认定
北京市西城法院近期审理的案例显示,96岁老人先后订立自书、公证、代书三份遗嘱。根据现行《继承法》,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实施后,将依据最后一份代书遗嘱进行判决。民二庭副庭长胡正喜强调:"新法更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公证遗嘱不再具有当然优先性"。
打印遗嘱的合规要件
针对实践中常见的打印遗嘱,《民法典》新增形式要求:需两名见证人在场,每页需签名并注明日期。王凡法官特别指出,涉及香港海牙认证或跨国继承案件时,打印遗嘱还需完成APOSTILLE认证等国际公证程序。
继承权丧失与恢复机制
对于子女存在虐待行为的情况,《民法典》延续"宽恕制度":继承人确有悔改且获得被继承人宽恕的,可不丧失继承权。此规定同样适用于移民公证、留学认证等涉外继承场景。
专业建议:涉及涉外公证或海牙认证的遗嘱,建议同步办理领事认证;多份遗嘱并存时,可通过远程公证方式固定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