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新规:强制公证取消,自主权提升

深圳商事登记重大改革:企业产权股权转让不再强制公证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五项法规修正案(草案)》,其中涉及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公证制度的重大调整。根据最新修订内容,深圳市拟取消包括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在内的多项商业文件公证强制要求,此举将显著提升市场主体在深圳商事登记活动中的自主选择权。

核心改革内容:本次法规修正案主要涉及三大领域改革:一是环境保护方面取消临时排污许可证制度;二是会计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简化审批流程;三是重点调整企业产权股权转让等商事活动的公证要求。其中,最受企业关注的是取消"房地产赠与、继承;记名有价证券的继承、赠与;企业产权、股权转让"等行为的强制公证规定。

政策背景:深圳市自2015年起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次修正是"强区放权"改革的深化体现。通过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备案等事项移交行业协会,以及取消商业文件公证强制要求,进一步优化深圳营商环境。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后当事人仍可自主选择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认证等涉外公证服务。

实施影响:新规实施后,深圳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等商事登记手续将更加便捷。但专家建议,涉及跨境投资或国际公证需求的交易,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商业文件公证海牙认证。此次改革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目标相契合,预计将吸引更多企业选择深圳作为商事登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