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证创新案例:监护协议公证化解家庭财产难题
近日,深圳市宝安公证处成功办理该区首例监护协议公证,为一位长期昏迷老人及其子女解决了股权继承与股东权利行使的燃眉之急。这一创新实践为民事公证领域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案情背景:昏迷状态下的股权继承困境
60岁的李先生因脑出血后遗症已昏迷近一年,其配偶生前持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办理继承、过户等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通过法院指定监护人,但诉讼程序通常需要3-6个月,无法满足企业股权变更的时效要求。
公证解决方案:三子女达成监护协议
在宝安公证处专业指导下,李先生的三名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协商达成财产监护协议:
- 共同推举儿子作为主要监护人
- 设置财产处分限制条款(需公证提存)
- 明确监护权行使范围与监督机制
公证优势:效率与监督并重
据公证员介绍,监护协议公证具有独特优势:
• 时效性快: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 监督机制完善:通过提存公证保障财产安全
• 减轻司法压力:分流非诉讼监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