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证处加急解决非婚生子女入学公证难题
近日,宿迁市宿迁公证处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和加急办理服务,成功为当事人完成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及时解决了一名非婚生子女的入学难题。
案例背景
张某(男)与王某(女)的非婚生子刚满六岁,此前孩子一直随母亲在外地生活。随着孩子达到小学入学年龄,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将孩子户口迁至张某户籍所在地宿迁市,以期获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紧急公证办理过程
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当地派出所要求双方先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由于入学报名截止时间迫在眉睫(当天下午六点),张某紧急联系宿迁公证处求助。公证处了解情况后:
- 立即启动加急办理程序
- 安排专人放弃午休时间处理
- 详细指导材料准备要求
- 高效完成公证文书出具
公证服务延伸
宿迁公证处提醒:抚养权协议公证不仅适用于婚生子女,同样保障非婚生子女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歧视。
专业建议
适逢升学季,公证处建议家长:
- 提前了解入学政策要求
- 尽早准备相关公证材料
- 遇到紧急情况可申请加急公证服务
-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民事公证业务
宿迁公证处作为专业民事公证服务机构,始终秉持"便民利民"原则,为各类特殊需求提供合法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