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推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便民新举措
日前,石狮市公证处积极响应'简政便民'政策号召,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福建省司法厅相关指导意见,创新推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该政策实施以来已成功办结10余起案件,平均办理时效缩短60%,获得市民广泛好评。
核心服务升级:针对2万元以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等遗产继承,现可免除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的要求。申请人只需提交: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遗产权属凭证
-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
- 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
公证处特别提醒:申请人需签署遗产分配承诺书,确保不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通过该简易程序,原本需要2-3周的继承流程可压缩至3-5个工作日完成。
适用条件详解
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请简易程序:
① 遗产总额≤2万元人民币
② 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③ 继承人无争议
④ 继承关系明确(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政策有效解决了小额继承公证成本高、周期长的痛点,特别适合老年申请人及异地继承人。石狮公证处同步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材料预审、远程咨询等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