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绥芬河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4名,为涉外公证、民事公证等业务提供专业支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岗位详情
招聘辅助管理岗3名(需熟悉法律文书处理)、技术服务岗1名(需具备基础IT技能),具体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 绥芬河户籍(2019年4月1日前迁入)
- 年龄18-35周岁(1984-2001年间出生)
- 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 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报名
四、招聘流程
- 现场报名:4月28-30日(市司法局313办公室)
- 资格审查:验证学历/户籍等材料
- 结构化面试:考察公证业务适配度(70分及格)
- 体检及背景调查
- 公示录用
五、薪资福利
月薪3000元+五险一金(含5%住房公积金),试用期1个月,年度考核优秀者可续签合同。
报名咨询:张智 3939293(工作日8:30-17:00)
附件下载: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