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公证制度深度对话:不动产与婚姻公证的法国经验借鉴

第二届中法公证业务研讨会在京举行

昨日(15日),北京市公证协会与法国巴黎公证人公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法公证业务研讨会,聚焦婚姻家庭公证不动产转移公证两大核心议题。作为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发源地,法国公证体系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超过200年的实践经验,其公证人深度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对我国涉外公证业务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涉外公证业务数据透视

据北京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介绍,2016年全国办理涉外公证370万件,占公证总量的26%。其中北京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全年办理国际公证文件50万件,公证书使用范围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留学认证移民公证等多种类型。

法国公证制度三大特色

1. 不动产公证权威性:法国法律规定所有不动产转移、赠与必须经公证人主导,公证文书直接决定产权效力。公证人同时承担征税义务,2016年仅不动产交易就为国家贡献了4.3%的税收。

2. 非讼程序主导者:新版《法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只需经公证人确认备案即可生效,这种远程公证模式极大提升了司法效率。

3. 社会管理参与者:法国公证人年均处理2000万件民事法律行为,在商业文件公证公司章程认证等领域发挥着准司法功能。

中国公证改革新动态

随着全国88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完成事业改制,我国公证服务正加速与国际接轨。周志扬特别指出,在海牙认证服务标准化、电子公证技术应用等方面,法国经验值得深入借鉴。未来双方将在APOSTILLE认证互认、公证人培训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