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创!全国地级市首个公证档案规范出台,推动电子化管理

全国地级市首创性规范出台

2016年12月26日,苏州市司法局与市档案局联合发布《苏州市公证档案整理规范》,这是全国地级市中首个针对公证档案管理的专项规范文件。该规范依据国家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相关办法,结合苏州本地公证机构实际需求制定,标志着苏州在公证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强化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建设

作为国家档案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档案不仅记录公证机构证明活动全过程,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凭证。近年来,苏州市通过系统调研全市公证机构档案管理现状,包括苏州市公证处、苏城公证处等单位,经过多轮专家论证形成此规范。

规范核心内容解读

《规范》创新性地明确了三大标准体系:1)公证档案分类体系2)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3)数字化整理方法。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为正在开发的"苏州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提供了制度保障,将加速实现公证档案电子化转型。

后续实施计划

苏州市司法局表示,下一步将把该规范纳入《苏州市公证法律服务团体标准》体系,并通过培训督导确保规范落地。这是苏州档案部门继涉外公证商业文件公证等领域后,在专业档案标准化建设的又一重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