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证及司法鉴定收费新规:政府指导价全解析

吉林省司法服务收费政策重大调整

记者近日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司法服务市场秩序,吉林省物价局联合司法厅重磅出台《吉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吉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明确对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收费管理双轨制实施

根据新规,吉林省司法服务收费将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度: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而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则全面实行政府指导价。这种分类管理方式既保障了基本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又兼顾了市场灵活性。

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详解

公证机构提供的包括涉外公证、民事公证(出生/婚姻/无犯罪记录等)、商业文件认证(公司章程/商标专利)等全部服务项目均执行政府指导价。

司法鉴定机构的所有鉴定业务收费同样纳入政府定价范畴,确保司法鉴定服务的规范性和可及性。

特殊情形收费规范

文件特别规定,对于涉及海牙认证(APOSTILLE)、领事认证等国际公证服务,以及移民公证、留学认证等特殊需求,服务机构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收取合理的加急服务费,但必须公示收费标准。

监管与维权机制

吉林省建立双重监管体系:要求所有服务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开展定期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据《价格法》严肃查处。公民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向12315平台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新规同步规范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涉及的公证鉴定费用代收流程,明确由人民法院按国家标准统一收取后转付服务机构,避免多头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