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证费下调:房产继承/企业合同公证费最高降0.75%

黑龙江省统一公证收费标准 多项费用下调

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与省物价监督局联合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7月19日起全省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本次调整重点规范了房产继承公证企业合同公证等高频服务项目的收费,部分项目降幅达0.75%,同时首次明确7类公证事务的具体收费。

房产继承公证费分段下调0.2%

据省公证协会副秘书长隋彦忠介绍,调整后继承房产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维持1.2%,20-50万部分降至0.8%(原1%),50-500万部分降至0.6%(原0.8%)。以百万房产为例,公证费从9400元降至7800元,节省1600元。

企业合同公证费最高降0.75%

新标准统一了全省商业文件公证收费:50万以下按0.25%(最低300元),50-500万按0.2%,500-5000万按0.1%。百万合同公证费从4740元降至2250元,降幅达52.5%。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姜文臣表示,该标准在已改革省份中最低。

新增7类公证事务明确收费

首次规定婚前财产公证留学认证等具体费用:
• 财产约定类合同:400-800元/件
• 涉外民事公证:200-600元/件
• 证据保全公证:按200-500元/小时计费

同时明确区分公证事项与公证事务,海牙认证等涉外服务收费略有上浮。

需要办理APOSTILLE认证领事合法化的用户,建议通过省司法厅官网查询最新收费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