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率先完成全省公证机构改制
自2015年连云港全省公证机构改革会议后,宿迁市司法局迅速响应省司法厅柳厅长指示,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专题汇报改制工作。在获得市领导专项批示后,我局牵头成立公证改制专项工作组,联合市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
2016年1月26日,宿迁市正式出台《全市公证机构改制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建立周报督导制度。各县(区)司法局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争取属地编制、财政支持,为后续海牙认证服务和涉外公证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编制调整实现突破性进展
目前市公证处已获编办核定8名事业编制,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及宿豫区均完成机构性质调整:
- 原司法局直属机构转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全面实行自收自支运营模式
- 合计新增27名事业编制(沭阳5名/泗阳5名/泗洪5名/宿豫6名)
此次改制使宿迁成为江苏首个全面完成公证机构改革的设区市,公证处现可提供包括商业文件公证、学历认证等在内的全链条服务,为企业和市民办理APOSTILLE认证等国际公证业务提供制度保障。
服务升级展望
新体制下,各公证处将重点发展电子公证和远程公证服务,优化双认证流程效率。下一步计划开通移民公证、商标专利公证等专项通道,助力宿迁外向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