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老人房产过户遇阻 "单身证明"成难题
"公证处在房产过户时要求提供丧偶老人的单身证明,可民政局和派出所已不再开具此类证明,社区也不予办理,现在该怎么办?"近日,市民金先生为其80岁的奶奶陈依姆办理房产过户时,遭遇了证明开具的困境。
典型案例:十年丧偶老人房产过户困境
金先生的爷爷去世已10年,其奶奶名下的房产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台江区公证处要求出具陈依姆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民政部门自2015年起已停止办理该项证明。社区表示无权开具婚姻证明,原单位也因老人退休20多年无法证明现状。
公证处权威解决方案
台江区公证处张主任解释:"婚姻证明是确认财产处置权的必要文件。我们建议两种民事公证方案:"
1. 财产分割过户:将房产分为继承部分(需死亡证明)与自有部分(通过买卖/赠与) 2.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继承人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公证处不接受银行式的"未婚声明",因其不符合涉外公证的行政规范要求。
行业现状与政策背景
虽然民政部2015年已取消婚姻公证开具,但在房产交易、移民公证等场景仍有大量需求。目前部分机构已采用声明替代,但涉及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的涉外文件时,仍需正规证明渠道。
张主任呼吁:"建议设立专门通道处理此类民事法律文件认证需求,特别是涉及国际公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