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证服务收费全面改革
自2023年4月15日起,山西省发改委与司法厅联合颁布的公证服务收费新规正式实施。新规重点强调:公证人员严禁私自收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依法免收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详解
公证收费实行分段累进计费机制:
财产类公证:
- 20万元以下部分按1%收取
- 20-5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 最高超过1000万元部分仅收0.1%
- 基础500元+标的额0.01%-0.25%阶梯收费
- 批量办理可享50%费用减免
特殊情形处理规范
新规明确:
- 公证机构责任导致撤销的全额退费
- 当事人撤回申请按审查进度收取10-50%手续费
- 经济困难群体可申请费用减免
延伸服务与争议解决
异地公证差旅费、翻译费等实报实销,争议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涉及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特殊需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