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委托配偶出售内地房产公证全指南 | 专业跨境公证流程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越来越多香港居民涉及跨境房产交易。香港律师公证网特别整理香港人委托配偶处理内地房产的完整公证解决方案,助您高效完成法律文件认证。
典型案例背景
邵先生通过投资移民获得香港身份后,与内地配偶共同拥有的房产需出售。受疫情影响无法亲自办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必须办理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必备公证材料清单
1. 委托人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复印件
2. 受托人内地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房产证原件扫描件(需体现共有情况)
4. 内地婚姻登记证明(跨境婚姻需公证认证)
5. 土地使用权证(如有)
标准化办理流程
STEP 1 文件预审
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香港律师公证网进行合规性审查
STEP 2 文书起草
律师根据房管局要求拟定中英文双语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
STEP 3 面签公证
委托人携原件赴香港律所完成面签(2-3个工作日)
STEP 4 转递认证
文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签转递章
注意事项
• 委托书需明确标注"不可撤销委托"等关键条款
• 涉及按揭房产需额外提供银行同意书
• 各城市房管局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确认
公证文书样本
(此处插入委托书样本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