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如何委托内地律师代理诉讼?3种公证方式对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香港居民在中国大陆参与诉讼必须委托内地执业律师。由于香港与内地分属不同法域,涉港案件适用涉外案件相关规定,香港律师无权直接代理内地诉讼事务。
▍委托内地律师的3种公证方式
1. 法院面签(即时生效)
当事人与受托律师共同至人民法院,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
* 优势:当场生效;不足:需多次往返法院
2. 内地公证处公证(推荐方案)
需准备材料:
- 委托人香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 拟定的授权委托书
深圳地区公证费约300元
3. 香港律师见证(跨境方案)
须通过中国司法部认证的香港委托公证人办理,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费用约3000-5000港币
▍专业建议
综合成本与效率考量,建议优先选择内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深圳地区公证手续1-2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特别适合涉及房产纠纷、商业诉讼等需要频繁签署法律文书的案件。
香港授权委托书公证样本
[此处可插入公证文书模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