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改革迫在眉睫
在今日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行政体制公证处必须完成向事业体制的转型。未按时完成改制的省份,司法厅长需向省政府及司法部提交专项说明报告。当前,公证机构体制不顺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一证难求"的困境,改革刻不容缓。
改革核心:激发公证服务活力
会议指出,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方向:
1. 创新编制管理制度,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作机制
2. 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升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专业服务能力
3. 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特别针对商业文件公证、移民公证等高频需求
强化省级司法部门主体责任
司法厅(局)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必须:
- 制定详细改制时间表与路线图
- 建立省-市-县三级压力传导机制
- 重点保障学历认证、婚姻公证等民生类服务产能
同时将扩大合作制公证试点,通过电子公证等创新方式提升港澳台及国际公证服务效率。
据数据显示,随着APOSTILLE认证需求年增35%,本次改革将显著提升我国在全球海牙公约国文件认证市场的服务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