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推广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机制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意见(试行)》,正式将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与鹭江公证处首创的'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业界称为'厦门模式')纳入全省司法体系推广。这一创新机制通过公证机构深度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显著提升了司法效率。
文件明确五大合作领域:参与多元调解、协助调查取证、司法送达、证据保全及执行工作。特别要求扩大公证承接司法辅助服务范围,试点开展审判辅助业务,并推动公证信息化服务升级。
该模式对涉外公证认证业务具有示范意义,其经验可延伸至海牙认证、领事认证等国际公证服务场景。文件强调要强化工作责任机制,要求全省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落实,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创新实践样本。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模式'中开发的电子公证流程,对学历认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高频业务实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这一创新举措将逐步在全省公证机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