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证处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涉外公证服务升级

宿迁市公证处正式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2月18日,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市司法局,批准成立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此次改制标志着宿迁市公证服务体系的重大升级,新公证处将作为市司法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运营,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采用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模式。

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公证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宿迁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深化公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并与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成功推进了本次公证处体制改革工作。此次改制不仅优化了公证机构的运营机制,更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服务奠定了制度基础。

未来发展规划

宿迁市司法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县(区)级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计划在2016年前完成全市公证处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全面转型。这将显著提升宿迁地区民事公证商业文件公证等服务能力,特别是为需要办理留学认证移民公证的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渠道。同时,改制后的公证处将积极探索远程公证等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企业和个人的多元化公证需求。

新体制下的宿迁公证处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公证婚姻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常规服务,以及公司章程认证商标专利公证等商业公证服务,并可为需要办理海牙认证的文件提供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