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证处全程监督5000尾扁吻鱼增殖放流,保障生态公证

专业公证护航生态修复

近日,博湖县公证处受理了博斯腾湖管理局的特殊申请——对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成功繁育的扁吻鱼子二代及配套鱼种共计5000尾扁吻鱼、300吨草鱼/鲢鱼/鳙鱼的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全程保全证据公证。这是新疆地区首次对濒危鱼类规模化增殖放流实施法律监督。

科学放流的法律保障

公证处特别指派两名资深公证员携带专业设备进驻放流现场,通过三重核验机制

  • 鱼苗来源合法性审查(检验水产研究所资质文件)
  • 放流数量现场清点(采用抽样称重+视频记录)
  • 生态适应性评估(水温检测+放流点GPS定位)
确保符合《渔业法》第32条关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要求。

公证服务的生态价值

本次公证不仅留存了37段现场视频82张关键节点照片等法律证据,更通过:

• 建立可追溯的放流档案 • 公示公证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 发放生态保护普法手册
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博斯腾湖生态修复工程的信任度,为后续申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认证奠定法律基础。

延伸服务网络

博湖县公证处同步开通了生态保护公证绿色通道,可提供:

  • 濒危物种保护专项公证
  • 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公证
  • 环保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
咨询电话:0996-xxxxxxx(渔业专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