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塞互免签证协定正式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2016年11月5日签署),自2017年1月15日起,两国公民持有效普通护照可享受免签待遇。
❗ 特别提醒:近期网络流传的"2017年1月1日起免签"信息不准确,请以官方生效日期为准。
免签政策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赴塞可免签从事:
- 旅游观光(需准备行程单及酒店预订单)
- 商务洽谈(建议携带邀请函)
- 探亲访友(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文件)
单次停留期不超过30天,180天内累计不超过90天。需注意:
- 护照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
- 建议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 商业活动需提前办理海牙认证的营业执照等文件
文件认证须知
涉及以下情况需办理涉外公证或APOSTILLE认证:
- 学历认证(留学或工作用途)
- 无犯罪记录公证(长期居留申请)
- 商业文件认证(公司注册、商标专利等)
塞尔维亚作为海牙公约成员国,接受经过海牙认证的各类民事/商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