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继承新突破:手机号码纳入遗产范围
在数字化时代,房屋、存款等传统财产继承已广为人知,但作为虚拟财产的手机号码能否继承?晋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近日完成福建省首例手机号码继承公证,为虚拟财产继承提供重要判例。
案件背景:通信公司要求公证过户
2023年10月,晋江市民小鹏(化名)因其父去世6年后需继续使用原号码,向当地通信公司申请过户遭拒。根据《入网服务协议》规定,号码过户必须出具继承公证书。这促使当事人向晋江市公证处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法律焦点:使用权是否具备财产属性
晋江公证处副主任陈晓荣指出:手机号码虽属国家资源,但通过三点认定其可继承性:
- 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用户享有号码使用权
- 《继承法》明确遗产包含合法财产权益
- 通信协议明确使用权可转让条款
办理流程:标准化公证程序
公证处通过以下步骤完成认证:
- 核查《入网服务协议》原始凭证
- 确认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声明
- 与通信公司确认办理要件
- 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编号:2023闽晋证字第XX号)
此案例为虚拟财产公证提供重要参考,建议办理类似业务时提前准备:机主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通信服务协议等材料,并咨询专业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