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的正式批复
深圳市司法局:
根据你局提交的《关于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的请示》(深司〔2018〕421号)文件内容,经我厅全面审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及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正式批复:
批准设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
执业范围:深圳市辖区(含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国际公证服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创新广场A座20楼
机构负责人:李金祥(公证处主任)
主管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该公证处将全面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证服务:
- 民事类公证(出生/婚姻/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 商业文件公证(公司章程/商标专利/委托书等)
- 涉外公证及海牙认证(APOSTILLE)服务
- 领事认证及留学移民相关文件公证
特此批复,请接文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指导该公证处依法开展公证业务,为坪山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