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主任长期违规发放津补贴被查处
贺兰县公证处主任韦爱民因擅自设立10余项补贴名目,三年间违规发放21.52万元津补贴,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案暴露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涉外公证业务收入增长情况下的典型监管漏洞。
工资项目巧立名目触犯红线
调查发现,韦爱民2015-2018年间以海牙认证业务收入增加为由,设立"风沙误餐费"等虚构补贴项目,月薪较同职级人员高出50%。更将员工9万元养老保险违规纳入单位支出,严重违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规定。
自收自支≠财务自治
虽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条例》规定,商业文件公证等收费项目仍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韦爱民将单位效益与违规福利挂钩的做法,实质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然违背。
系统性监管漏洞亟待修补
案件同时暴露出:
1. 财务凭证存在学历认证等业务收入账目涂改
2. 社保缴费基数人为调高
3. 领导班子"一言堂"决策机制
贺兰县司法局已启动专项整改,重点规范移民公证等涉外业务的财务审计流程。
行业警示意义
该案为全国公证行业敲响警钟,特别提醒办理APOSTILLE认证业务的机构:
• 严格区分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款
• 禁止变相发放领事认证业务提成
• 建立涉外文件公证的专项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