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房产继承赠与取消强制公证,简化流程

深圳拟取消多项强制公证规定

3月2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透露,《等十五项法规修正案(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至4月11日。此次修正案涉及环保、公证等多个领域,重点简化行政流程,取消多项强制公证要求。

环保条例重大调整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将取消临时排污许可证制度,统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排污许可期限。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延续而无需重新办理,大幅简化审批流程。

公证领域便民改革

在公证领域,修正案拟取消房地产赠与、继承、企业股权转让等事项的强制公证要求。修改后的条例将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办事指南中提示公证的法律风险防范作用。

企业办事更便捷

自去年起,深圳已取消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时的公证前置要求。此次修法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继承赠与、记名有价证券处置等事项不再强制公证,降低市民和企业办事成本。

风险提示机制完善

新规虽取消强制公证,但保留了公证制度的风险防范功能。相关部门需在合同范本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提示公证选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