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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港公司律师公证介绍

一、个人之证明类别:

1、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2、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
3、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二、香港企业证明书类别:

1、证明香港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
3、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三、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

  • 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证明;
  • 公司章程;
  • 董事会决议;
  • 企业年检表;
  • 企业纳税单。

四、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

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五、身份证件资料包括:

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 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确认资料包括两部份:

  • 1、经营者身份证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来回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区护照;
  • 2、身份核实文件:即身份核实文件,即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实文件。

关于香港律师公证问题,详细欢迎来电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