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证服务全面升级:规范执业与便民服务双提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公证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宿迁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意见,旨在通过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和服务网络完善,打造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体系。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
宿迁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与编制、人事、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稳妥推进公证机构改制。通过完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合理设置功能区域,并融入12348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流程,形成电话热线、实体站点和虚拟网络互补的公证服务体系。同时,完善业务发展、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公证程序合法、严谨。
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公证质量建设
宿迁市进一步健全公证受理、审查核实、出证审批等环节的工作标准,提高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县(区)司法局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规办证行为,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责任,保障公证公信力。
完善服务网络,推进公证服务全覆盖
依托乡镇、村居司法服务站,宿迁市普遍设立公证联系点,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加大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对接,形成法律服务共同体,覆盖重要领域和民生需求。同时,加大公证服务产品研发力度,提升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的能力。
全面提升素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宿迁市全面提升公证人员综合素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至2015年底,各县(区)公证机构至少招聘2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公证人才,为市民提供更专业的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