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对象备婚,结果卡在出生公证这步——要么没出生证明慌了神,要么忘了翻译白跑一趟。今天把我帮大家整理的干货放出来,收藏好别走弯路!
在日本领证选对地方很重要
在日本和日本对象领证,有两种途径可选:
中国驻日大使馆:要求比较严格,比如双方得都是中国公民、在日居留超过180天,适合短期在日的情侣;
当地市役所:条件宽松,不管一方还是双方是中国公民都能办理!
重要材料别搞混📝
市役所登记要交的材料里,好多人栽在「出生证明公证书」和「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上,这俩是刚需,少一个都不行:
婚姻状况证明书:证明“你能结婚”,比如未婚、离婚未再婚等状况;
出生证明公证书:日本区役所确认你的核心身份——包括出生日期、出生地,还有父母信息,相当于给你的身份“盖个有效章”。
出生公证详细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
核心材料:本人出生证明——没有就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者去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出生证明”(一定要盖派出所公章才有效,没章的不算数)。
婚姻状况证明书办理方式
两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①去中国驻日使领馆办理,证明你符合中国法律的结婚条件,提交时必须附日文翻译;
②国内公证处办理:
- 从没结过婚: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公证处核实后出具【未婚公证】;
- 离异后再婚: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公证处核实后出具【离婚未再婚公证】。
关键提醒不容忽视
①公证书里一定要附日语翻译件,这是日本机构认可的必要条件;
②不需要海牙认证或使馆认证,办理翻译公证就可以直接使用;
③建议提前1-2个月开始准备公证材料,避免耽误领证计划。
掌握这些要点,中日跨国领证不再迷茫!记得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确保公证文件齐全有效,让你的跨国婚姻之路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