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证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湘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司法厅于10月9日召开专项推进会,宣布全省117家公证机构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完成事业编制改制。此次改革涉及国际公证、民事公证等全类型业务,旨在强化公证机构民事主体地位。
改革核心举措解读
谈敬纯厅长强调三大改革重点:
1. 编制专项管理:改制后事业编仅限招聘公证员,业务量大的机构可增至2名以上编制
2. 人才过渡保障:设立3-5年过渡期解决县域公证员短缺问题
3. 业务拓展激励:参照长沙等地标准建立统一报酬体系,推动涉外公证等业务发展
新型治理结构建设
改革将探索公证机构法人治理模式,重点提升海牙认证、留学公证等专业服务能力。唐世月副厅长特别指出,各机构需结合商业文件公证等需求,建立差异化发展路径。
全省联动实施机制
会议采用主分会场联动形式,覆盖所有市县司法局。宁远县等试点单位分享的远程公证经验,将为县域机构提供转型范本。改制后,湖南省公证认证服务效率预计提升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