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新规解读:黑龙江省司法厅澄清'取消公证'误传

司法部新规引发热议 公证管理处权威解读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涉及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强制规定被废止。针对网络流传的"房产继承可省数万公证费"说法,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姜文臣处长明确表示:这属于严重误读

阶梯收费新标准 公证费用更透明

根据省司法厅与物价局7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房产继承公证采用阶梯式收费:标的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0.8%收取,超过部分逐级递减。以百万房产为例,公证费仅需7800元,远低于网络传言金额。

"强制"变"可选" 公证仍是重要保障

2015-2016年不动产登记法规明确,继承登记可选择是否提交公证书。但90%以上继承案件仍通过公证确认继承权,尤其在涉及:

  • 跨国继承(涉外公证)
  • 多继承人争议
  • 代位继承等复杂情况
时,公证仍是解决继承纠纷的最高效方式。

专业建议:公证预防继承风险

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特别提醒:

虽然登记机关不再强制要求公证,但涉及遗嘱效力确认继承人资格审核等专业法律问题时,建议通过正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避免后续产权纠纷。
对于海外资产继承,还需办理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