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公证处急招2名公证员助理(本科+法律资格证)

浙江长兴县公证处人才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进长兴县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涉外公证、民事公证等专业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员助理2名。本次招聘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原则,为公证处注入新鲜血液。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公证相关不良记录。

2. 身体条件: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能胜任公证文件认证等高强度工作。

3. 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海牙认证等国际公证业务流程者优先。

二、专业岗位要求

1. 年龄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后出生),需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 资质证书:必须提供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具备留学认证、商业文件公证经验者适当放宽条件。

三、标准化招聘流程

1. 现场报名(2016.6.20-26):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县前中街59号4楼办理。

2. 资格审查:重点核查学历认证及资格证书真实性,弄虚作假者永久取消资格。

3. 专业考试:笔试(公证实务+法律知识)与面试各占50%,按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4.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包含无犯罪记录公证等背景审查。

5. 结果公示: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职业发展待遇

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证员助理职级待遇(含五险一金)。通过司法部考核者可晋升为公证员,享受涉外公证业务提成及海牙认证专项补贴。

咨询电话:0572-6023875(许女士)

监督电话:0572-6256077(编委办)

注:本公告由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负责解释,涉及APOSTILLE认证等国际公证业务将提供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