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强化公证行业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巩固"正风肃纪"专项活动成果,宿州市司法局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法规,于近日出台《关于严格公证执业纪律的通知》,对公证执业纪律作出系统性规范要求。
五大核心禁令详解
1. 执业身份限制:明确禁止公证员兼任律师、公民代理等有偿职务,特别强调在办理涉外公证、海牙认证等业务时须保持职务纯洁性。
2. 经济行为规范:严禁公证机构支付介绍费、协办费等变相佣金,特别针对商业文件公证、公司注册文件认证等高频业务场景作出细化规定。
3. 收费与廉政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办理学历认证、出生公证等民生业务时违规减免费用或收受礼品。
4. 同业竞争准则:禁止通过贬损同行等不正当手段争揽移民公证、留学认证等业务,维护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5. 人员权限划分:公证员助理不得独立办理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等核心业务,确保执业质量可控。
监管升级的深层意义
新规特别强调对APOSTILLE认证、领事认证等涉外公证业务的合规审查,通过建立执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加急公证""远程公证"等新型服务模式可能产生的风险。该政策实施后,宿州将成为安徽省首个将公证员职业道德要求细化为可量化监管指标的地级市。